来源:政治部 作者:jfqjcy 发表日期:2022-05-12 浏览量:2394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省、市总河长第4号令,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总目标,全面加强河流治理监管,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中,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对辖区涉及妨碍行洪及“四乱”问题的18个线索进行了巡查排查,采取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清理整治从严从实、巡查督办跟踪问效等举措,重点查看河道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乱堆垃圾固废、乱建乱搭、乱倒乱排污水、种植蔬菜等河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对即知即改问题现场进行督办,立即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列出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要求,限期完成;对较为复杂的突出问题将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诉前磋商形式要求属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整改。目前,15个问题线索得到解决,其余3个问题线索的解决正在有序推进中。
自2020年解放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联动机制服务河湖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来,解放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作用,查办涉河湖问题线索31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改善了水域环境,实现了河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下一步,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河长制+检察”作用,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强化信息共享、联合巡查,努力做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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