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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人大报告

来源:办公室 作者:jfqjcy 发表日期:2023-03-28 浏览量:2206

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2月25日在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慧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带领全体干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获各级荣誉54人次,被最高检、检察日报社评为2022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4家单位评为节约型机关,连续六届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4个案例入选全省典型或优秀案例。1人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称号,10人入选省、市检察机关人才库,5人荣获全省、全市优秀办案检察官或业务标兵(能手)称号。

一、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始终牢记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把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履职全过程。

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政治忠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集体学习研讨36次。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扛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18次,确保检察工作在区委的领导下依法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决扛牢党和国家赋予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党建引领聚人心促发展。落实 一三五六 党建工作体系,结合我院实际,围绕求极致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上下同心、内外同心、各条线同心,解放思想、解放创新手段、解放司法办案动能的解放检察同心圆党建品牌,做实党建业务融合,全面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用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

坚决扛牢反腐败斗争检察责任。高质高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突出法定性、保障性、补充性职能定位,提起公诉3人,协助市检察院侦查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3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监检衔接的工作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推动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审查张某洋受贿犯罪案件时,发现张某其构成行贿犯罪线索,提出书面建议后,张某其被移送审查起诉并获有罪判决。

二、全力服务大局,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围绕服务大局第一要务,主动作为,能动履职,助推解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助推平安解放建设。围绕二十大安保维稳,扎实推进三零创建、六防六促工作,认真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切实将涉检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厉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29人,其中故意伤害致死案1人,强奸案9人。深入打击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盗抢骗等突出违法犯罪,提起公诉160人,推动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向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小打早,切实将黑恶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积极参与净网”“断卡等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01人,追赃挽损150余万元。依法严惩非法集资、逃税骗税等犯罪,提起公诉15人,追赃挽损约450万元。贺某、李某生等12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税额3.2亿元,审查起诉后二主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和十二年。针对此案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相应对策,有关信息材料分别被市委书记葛巧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常务副市长路红卫批示。全力落实警灯闪烁百日行动部署,21名干警迎难而上参与行动520人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守住五个不发生稳定底线。

积极护航企业发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围绕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万人助万企”“千名干警进万家活动,走访企业、商户126家,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同时依托检察服务企业360平台线上+线下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办理涉企案件15件,依法惩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对涉案企业开展合规审查,督促企业堵漏建制,合规经营。针对焦作市某服饰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犯罪数额未达到立案追诉标准但长期挂案情况,及时监督清理挂案,并对该企业开展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

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助力打造高能级文旅。围绕南水北调沿线水源保护、河湖清四乱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守护天蓝、水清、地绿,助力打造高能级文旅。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办理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案件14件,督促清理各类垃圾约1万吨,清理污染水域20余亩。针对城市黑臭水体开展专项监督,排查发现辖区健康产业园区郭村5800平方米黑臭水体的总磷含量1.1毫克/升,为劣五类水质,立即向相关责任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整改到位。对市级文物道清铁路马涧桥存在污损情况,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治,形成文物保护长效机制。

三、强化宗旨意识,切实办好检察为民实事

始终坚定司法为民的根本立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做优做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办信也是办案”“办信就是办民生理念,及时回应群众信访诉求,积极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受理群众信访86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结果答复率、面对面接谈率均为100%。小案细办有效化解矛盾,对涉案金额仅有1000元的申诉案,副检察长主持开展上门听证,动真情、释法理、解心结,切实让群众在小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针对大多数信访群众在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时没有代理律师,存在书写申请监督材料困难,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规范等情况,专门制作刑事、民事、行政等申请监督材料范本,以如我在诉、止于至善的理念,守好窗口、架好桥梁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活动,重点聚焦校园及周边、农贸批发市场、药店、医美领域等开展检察监督,提起公诉8在办理刘某稳生产、销售含西地那非的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时,对邓某予以追加逮捕,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邓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4万余元。黄某浩、操某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

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提起公诉14人。办理于某柱强奸、强制猥亵案时,从重提出量刑建议有期徒刑9年,得到法院采纳。办理的校园投票宝小程序违规收集未成年人信息公益诉讼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精准帮教做好守护者不起诉13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探索建立家庭监护情况评估制度,引入社工力量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使15名涉罪未成年人走向新生,6人考上大学或重返校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发挥22名法治副校长作用,制作法治宣传版面和宣传手册3万余份,到学校开展法治宣传。在市十八中、解放区学生路小学开展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六一检察开放日活动。疫情期间采取拍摄法治短剧、录制法治课等,通过线上方式将法治大礼包送给学校、学生和家长。制作的《检察官教你慧眼识诈》《诱饵》《守护公益  检察为民》等多部作品入选河南检察三微展播,并全部获奖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力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法律宣传,将专项行动与防范非法集资相结合,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理卫某涉养老诈骗一案时依法引导公安机关按照专项行动要求,全面侦查收集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行为及证据,通过落实赃款去向、发动被害人检举等方式,案件事实由4起增加至24起,犯罪金额由37万余元增加至92万余元。相关信息被《检察日报》采用。

主动开展司法救助。聚焦重点人群,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因案增贫等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加强与民政、教育、扶贫等部门的联系,构建“1N”救助体系。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3件,发放司法救助金9.7万元,会同民政部门为2人发放民政救济金,为1人办理低保。其中跨区域对身负重伤、因案致贫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董某开展多元救助,发放司法救助金2元,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提供民事代理,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真正做到为当事人解难纾困。

四、聚焦公平正义,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1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60人。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不捕率43.7%,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不诉率26%,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认真落实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38件,召开各类联席会议16次,不断构建双赢共赢的检警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新格局。强化两项监督工作,监督立案2件,追捕追诉漏犯10人,其中2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监督撤案10件。优化办案程序,提升办案效率,速裁、简易程序建议适用率达81.7%。强化刑事执行监督。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监督为重点,定期对辖区9个司法所开展日常检察,办理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执行违法(违规)案件25件,针对脱管、漏管等问题,发出书面纠正意见25份,均已整改。监督涉财产刑执行案件12件,已执行到位金额近40万元。配合市检察院做好派驻焦南监狱日常工作,并对1200余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材料进行全程监督。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立足大局扎实做好三项监督工作,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7件。提请抗诉的一起企业劳动争议案,法院重审改判,结束了企业与当事人之间长达10余年的拉锯战,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并为残疾当事人李某保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切实更新监督理念,对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家庭暴力受害人等弱势民事主体加大支持起诉力度,依法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温度与检察温情,共支持起诉15人。办理的薛某明等13名农民工讨薪案件,通过向对方企业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在办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生效裁判监督案时,通过反复释法说理、耐心细致引导,促使积怨已久、多次报警的双方达成和解。办理的杨某某申请执行监督案,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恢复执行,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该案获评省检察院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优秀案例。

持续做实行政检察。本着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坚持一手托两家监督原则,通过开展护航市场主体”“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监督活动服务保障大局。立案监督8案,发出检察建议8份,均得到采纳并整改,实现保障公正司法、促进依法合理行政,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办理的人防办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易地建设费监督案,房地产公司欠缴易地建设费500余万元。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使企业认识到依法履行缴纳义务建设人防工程关乎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同时考虑到企业因资金紧张无法足额缴纳,建议其股东提供担保后分期缴纳,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办理的郭某被申请执行行政处罚案,虽然该案的处罚金额仅200元且已履行完毕,但该案涉及生活困难群众街边摆摊维持生计问题,为促进政通人和,在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存在法律适用问题的同时,建议其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充分关注群众民生需求,依法妥善处理,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并积极整改

持续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坚持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以法治手段帮助解决公益难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国有财产保护、文物保护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立案52件。办理一批飞线充电案件,向13个行政机关以公开送达方式发放检察建议,有效解决消防隐患。针对销售字号产品的不规范问题向两个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监督和执法人员培训,均已整改完成。针对建筑工地违法抽排地下水的情况,向水利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制止违法行为,加强监管力度,督促施工方补缴水资源税4万余元,保护国有财产不受损失。

五、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检察铁军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人才强检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

压实工作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充分激发头雁效应,落实最高检《关于开展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方案》部署,首次信访案件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全面落实“13710”工作法,坚持对重要工作和领导督办事项日跟进、周汇报、月总结,严格落实清零标准,提升执行力。共召开业务推进会10次,听取重点业务指标进展情况,研究具体措施。制定完善并严格落实检察官业绩考评方案和部门、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坚持季度考核、年度评比,将考评结果与每位干警挂钩,有效传导压力,推动院领导、部门以及每名干警工作上心、责任上肩,提振干警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加强素质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省委能力作风建设年重大部署,加强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组织干警参加上级调训、轮训、知识竞赛、业务技能竞赛等,定期开展技能比武和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干警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落实从严治检。采用廉政谈话、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开展倡树优良家风培育廉洁文化主题党日等形式,扎实开展内容丰富、载体多样的政治教育、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强司法办案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认真开展以案促改,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火墙。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信息共享、工作协调,切实保障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我院开展以案促改、落实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经验信息分别被《检察日报》、省市检察院采用。

六、自觉接受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作为促进检察履职提升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律监督81人次。通过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杂志等,进一步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综合运用全媒体实时发布检察动态,主动公开程序性信息437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2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法律专家或律师、群众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常态化召开公开听证会48次,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

真诚接受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主动接受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在司法诉讼活动中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体检察干警众志成城、奋力拼搏的结果,更是区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离不开区纪委监委、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支持和配合,也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院干警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我院取得了较好成绩,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服务保障发展大局精准度需进一步提升;执法理念转变不到位,能动司法不足;队伍素质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求还不相匹配等。

2023工作安排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区委中心工作大局和上级院重要工作部署,以争先进、创一流为主要目标,稳基础、补短板、强优势,不断推动司法理念、履职方式、检察管理、监督能力现代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推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政治统领。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讲政治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继续加强同心圆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提升干警争先创优意识,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强化中央《意见》落实,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全面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检察工作新突破。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持续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落实四个最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护,继续扎实开展护航民生民利等专项活动,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在检察监督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全面领导。

主动聚焦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三大战略,以融入式、协作式、溯源式、互动式检察履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充分利用检察建议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履职不到位等进行监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提质增效强化监督。持续转变司法理念,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精准监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守住司法公正生命线。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沟通配合,形成合力,秉承双赢、共赢、多赢的执法理念,努力打造更优质的检察产品。推动大数据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积极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如何将大数据思维运用到检察工作实际中,争取在主动监督、类案监督工作方面取得新突破。

锻造过硬检察队伍。巩固拓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成果,创新学、练、赛人才培养模式,以办案为中心,锻造学习型、研究型、实干型、进取型检察队伍。大力培先推优,建立完善人才孵化制度,抓好专业化建设,打造优秀办案团队和专家型人才。坚持从严治检,持续抓实正风肃纪,抓细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填报,持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深化警示教育,树立检察队伍良好形象。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各位代表,党的二十大为我们擘画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将继续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不断开创解放检察新局面,为全面加快建设五个解放,起高峰、争首善,在二次创业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奋勇前进,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6月,党中央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以中共中央名义专门就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印发文件,检察机关要在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的同时,更加注重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保障宪法法律正确有效实施,进而保证党的主张和决策部署一体遵循、有效落实,坚决扛起以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

2.一三五六党建工作体系:为抓实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工作,省检察院探索实施的党建工作措施。即每年出台一个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三个清单;建立政治理论学习、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党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党务公开五项制度;采取对照清单常态化开展督察、每月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季度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汇报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半年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季度开展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季度开展违纪违法情况分析六项措施

3.检察服务企业360平台:是指市检察院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应用平台,设置政策法规典型案例法律咨询问题反映四个模块,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意见建议、线索举报和监督申请。

4.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指最高检推行的一项改革措施,检察机关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在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既促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也警示潜在缺乏规制约束的企业遵纪守法发展。市检察院积极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要求,在全市推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5.四个最严专项行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最高检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

6.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新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2019年,最高检提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 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2021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7.四个铁一般指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

8.三个规定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实施《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实施《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三个文件统称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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