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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

来源:bgs 作者:jfqjcy 发表日期:2020-03-03 浏览量:3284

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9日在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漆泽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区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检察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理念转变、工作转型,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服务大局保障发展 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工作。依法办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39件62人。突出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犯罪,共办理此类案件9件22人。扎实做好纠纷调处、追赃挽损、风险防控等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利益。联合区环保局对辖区垃圾填埋场、汽配城等进行环保督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办理南水北调河附近建筑垃圾堆放案,全面调查后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将建筑垃圾清运完毕,确保“一河清水进京”。 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检察官分包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工作,为企业、项目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认真开展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联合公安、工商联等单位召开民营企业代表专题座谈会,及时协调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检察监督,开展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民营企业涉嫌犯罪案件“挂案”专项清理、涉民企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等专项活动,共办理涉民企民事监督案件4件,涉案金额近100万元,办理涉民企执行监督案件1件,结合案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违法行为。 全力配合参与“四城联创”工作。积极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履行社会责任。协调资金20余万元,为联系点焦西街道林园小区完成了“白改黑”道路建设,为陶瓷北路社区、小王庄村普希顿花园小区改造老旧楼院设施,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积极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和全城清洁活动,确保检察业务和创建工作齐头并进,为创建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二、深化平安解放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有力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203件298人,提起公诉228件341人。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责,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办理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依法严厉打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先后对李某某故意杀人强奸案、黄某某大沙河边杀人抛尸案依法批准逮捕,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从重从快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类犯罪,持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活动,共办理此类案件94件106人,进一步提高群众安全感。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强化证据意识,加强沟通协调,完善会商机制,从严从重从快惩处涉黑涉恶犯罪。全年共批捕涉恶类案件16件29人,其中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件11人;起诉涉恶类案件14件26人,其中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1件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2件15人;追捕1件2人,追诉漏罪2条。通过报刊、新媒体等,持续开展舆论宣传,不断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制作宣传版面70余块,实现辖区各社区扫黑除恶宣传版面全覆盖。去年3月,我院被评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从化解社会矛盾,修复社会关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高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程序从简、处理从宽”法定要求,促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共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124件191人,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戾气,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依法批捕7件15人,追捕3人,起诉11件24人。扎实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建设年活动,督促建立教职工准入制度,对辖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进行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坚持“教育、挽救、感化”方针,附条件不起诉3人。在办理未成年人贺某某抢劫、王某某盗窃案中,发现2人为临时起意犯罪,且系初犯偶犯,对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过帮教,1人被某大学录取。12月,办理了我院首例对监护困境儿童王某救助案件,目前已为其争取临时救助3000元。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选派22名检察官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0余次,受教育学生37000余人次。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工作在全省市分院检察长座谈会暨第二季度重点工作讲评推进会上做了典型发言,河南电视台《“四大检察”在河南》节目对我院未检工作进行专题报道。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将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作为全年检察工作的重点,让信访群众少跑腿。严格落实《群众来信办理工作实施细则》,受理群众来信25件,做好受理、审查、7日内程序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等工作。坚持信访风险预警评估、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完善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和司法救助机制。共接待群众来访65件112人次,办理市检察院交办2批3个信访积案,办结息诉率100%,及时消除赴省进京不稳定因素,全力做好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信访稳定工作。 三、围绕“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切实担当守护公正使命 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全面加强对侦查活动、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全年立案监督4件;追捕10人;追诉漏犯7人,追诉漏罪7条;提出刑事抗诉1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年共依法不批捕26件54人,不起诉10件13人。2019年7月,我院经过认真审查,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依法对一起涉嫌诈骗80万元的案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与辖区两个公安分局会签文件,及时成立检察机关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全程监督。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先后3次对焦南监狱集中减刑假释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900余名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建议不予减刑20余人。积极开展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对焦南监狱常规巡回检察3次,配合省检察院交叉巡回检察1次。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发出检察建议4份。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监督办案单位对27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8件8人,监督执行财产刑81.3万元。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公正、公平监督民事案件。共受理民事案件38件,办结27件,向市检察院提请抗诉3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份。在办好案件的同时,以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和“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为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创新民事监督机制,切实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逐步做实行政检察。紧盯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审判与执行专项监督、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行政机关未胜诉案件专项监督等活动,拓展行政检察工作的内涵和外延。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集中排查国土、人社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近50起,从中筛查发现案件线索,进行类案监督,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形式,督促相关部门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积极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立案19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8份,行政机关整改到位15件。积极同行政机关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公益诉讼跨部门协作机制。着力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多次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市场,药店,部分幼儿园、午托部及周边食杂店等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当场下达限期改正通知,督促整改落实。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坚持政治建检,促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落实党建“四个三”工作机制,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党建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组织执行力。特别是新成立党总支后,积极探索党建统领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确保各项政治理论学习落实落地、取得实效。我院党总支被解放区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委组织部评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结合文明创建,积极开展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的检察文化建设,进一步凝心聚力,坚定干警理想信念。 坚持素质兴检,进一步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将队伍专业化建设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战略任务,作为提高司法办案能力的重要措施长抓不懈。通过在全院范围开展“学练赛”活动,推动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制度化、常态化,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较大提升。我院1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技能比武中获得单项第二名和单项第三名,13名干警在上级组织的业务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好成绩。 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强化监督落实,不断提升队伍公正廉洁执法水平。深入开展巡察整改和以案促改活动,全面查摆、及时整改党的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帮圈文化、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工作,切实保障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 深化司法改革,加快智慧检察建设,激发检察工作活力。按照上级院部署,我院4月底内设机构改革到位,设立8个部门,内设机构减少5个,按照案件类型科学组建办案团队,进一步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升检察工作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在全市开创性利用“三远一网”系统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有效提高了检察工作的智能化水平。 五、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全面、绝对领导,全力服务区委中心工作。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区委请示汇报,准确把握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采取有效措施为我区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接受人大常委会对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专项视察,及时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主动邀请12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参加我院重要活动,定期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开门纳谏,广征良言,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邀请民主监督员参加我院重要活动,及时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向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公民与法》杂志等,进一步增进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重要案件、参加重大活动。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组织开展了3次“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就我院未检工作、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工作等进行指导监督。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先后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406条,重要案件信息23条,法律文书511份,切实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9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多项工作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先后获得9个集体荣誉和55个个人荣誉,其中,国家级奖项3个,省级奖项6个。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成绩,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服务大局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不全面;面对新形势、新职能、新要求,检察人员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智慧检察建设面临经费有限、人才短缺、应用能力不足等制约。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意见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年。2020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和市检察院工作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和“整体工作上台阶,重点工作争一流,特色工作树形象”的工作要求,适应新形势,把握新要求,探索新思路,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专业化、智慧化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加快我区“五个解放”建设,在焦作“出重彩、更精彩”中当先锋、做示范贡献检察力量! 一是努力服务保障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十届十次全会精神,切实做好自身履职能力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三篇文章”。更加积极主动做实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以持续推进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工作等为着力点,提供有效司法保障。 二是全力服务区委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区委 “四区四中心”目标定位和“四大片区”功能布局,加快建设“五个解放”等重大决策部署,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开展护航经济发展活动,为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有效的司法服务和法治保障。 三是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打造“品质检察”。牢记“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进一步强化主责主业,全面履行传统监督职责,探索创新法律监督工作新思路、新途径。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职能,完善监督措施、机制;不断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完善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和考评机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强化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实现检察业务“四轮驱动”、平衡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智慧检察建设,扎实推进检察创新,确保法律监督工作更加有力、取得更好质效。 各位代表,新时期、新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本次大会确定的任务,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开创解放检察新局面,为我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第2页):指检察机关依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或者行政机关在上述领域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法律监督行为。 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第3页):是指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一项诉讼制度,对于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强化人权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动繁简分流、提升诉讼质量效率、完善多层次刑事诉讼程序体系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3、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第3页):2018年10月,最高检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简称“一号检察建议”。 4、 “四大检察”(第4页):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格局。 5、“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第4页):2019年全国两会上,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公开向社会承诺对群众来信“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称之为“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 6、羁押必要性审查(第5页):是指对逮捕后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的继续侦查、审查和审判过程中,检察机关全程跟踪监督,依申请或依职权,对于因案件事实、证据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需要进一步羁押开展审查,并向办案单位、部门提出是否需要进一步羁押的意见。 7、智慧检察(第7页):是指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目前主要包括远程视频接访、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语音识别等系统建设、使用,以及检察工作网建设等。 8、“三远一网”(第8页):指检察机关为加强科技强检,建立的网络远程提审、远程开庭、远程送达系统和检察工作网,实现通过网络在本单位完成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出庭支持公诉、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等工作,从而节约诉讼资源。 9、12309检察服务中心(第11页):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它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监督评议、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线上线下两个系统。网络平台包括了12309网站、12309检察服务热线、12309移动客户端和12309微信公众号四个服务渠道,涵盖了代表委员联络、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信息公开、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等项目;实体大厅则设置了检察长接待室、律师阅卷室、视频接访室等为民服务窗口,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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