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
时间:2022-01-25    作者:宣传处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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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情况


2021年,焦作检察机关在省院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目前,焦作10个基层检察院均组织开展了人民监督员活动,实现全覆盖,有力推动了焦作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市检察院组织焦作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河南省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简称《细则》)有关要求,将《细则》作为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据,做到四个清楚,即清楚案件范围,清楚办理流程,清楚办理时限,清楚自身职责。市检察院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工作对接,组织相关干警参加了专项培训,做好两级院业务部门人民监督员抽选申请工作,保障两级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抽选需求。

各基层检察院围绕《细则》的贯彻落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相关机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检察办案活动,高标准做好纪律规定和保密要求告知、寄送案件资料、整理意见建议等工作。全年累计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各类监督活动51次163人。其中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2件,拟决定不起诉案件32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4件,其他相关司法办案工作2次,办理省院转交的人民监督员以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件。在监督活动中,检察官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并如实记录在案,列入检察案卷。承办检察官认真研究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意见,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回复采纳情况。

下一步,焦作检察机关将加大工作力度,紧盯重点工作,继续丰富监督内容,扩大监督方式,努力做到十种监督方式全面均衡发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焦作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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