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检察部
第四检察部
时间:2019-05-14    作者:宣传处   来源:人事教育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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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向市级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和提请抗诉的民事案件。承办对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活动、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监督。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办理市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申诉案件。指导全市基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的开展。

主    任:王    刚 电   话:0391-3570311

副主任: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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