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检察院
切实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博爱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乡村民计民生,持续回应人民群众对法律监督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21年以来,共立办相关领域案件84件,诉前磋商5件,发出检察建议79份,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一、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生态宜居。针对农村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污染、污水外溢等突出问题,与水利、住建、环保等部门联动开展拉网式排查,共立案22件,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1300余吨,疏通、维修污水管道520余米。在寨豁乡探花村垃圾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借助无人机、3D建模等技术进行现场勘验取证,督促乡政府清理该村景观台下生活垃圾300余吨,栽种柏树700余棵,并为景观台加装防护栏杆、设立警示标志,全力推动乡村旅游。通过“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共受理涉河道类案件线索20余条,立案16件,清理河道8.3万余平方米,清除垃圾880余吨,拆除违章建筑1240.62平方米。
二、聚焦耕地司法保护,守护良田沃土。围绕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违法占地等重点问题,积极参与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专项治理活动,与有关行政机关召开座谈会、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协同治理合力。共办理乱占耕地、非法改变耕地用途等公益诉讼案件15件,清理废弃农用薄膜及各类混合垃圾40余吨,督促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800余亩,督促用地单位补齐用地手续50余亩。在孝敬镇政府和金城乡政府怠于履行辖区内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两地沁河滩存在违规占用耕地种植商用草皮等行为,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行政单位指导案涉公司退出经营,并将690余亩草皮全部清除并复耕。
三、聚焦农村供水站治理,保障用水安全。在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活动中,与卫健委、属地乡政府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农村集中供水站从业人员健康证办理、消毒设备运行、水质快速检测设备日常水质监测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委托技术部门对供水站周边环境进行勘察。就发现的问题向辖区内8个街道、乡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职,推动开展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整治活动,共维修饮水站消毒净化设施100余处,对3处水质不达标的饮水站另行选址打井,督促114名供、管水人员办理健康证,推动全县155处农村饮水站水质均达到国家饮水用安全标准,有力维护了群众的身体健康。
(据博爱县院材料整理;供稿人:赵雷、杜钰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