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就检察委员会转型发展提出三点要求
焦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就检察委员会转型发展提出三点要求
时间:2017-08-08    作者:办公室人员   来源:办公室
【字体:  

焦作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孟国祥

就检察委员会转型发展提出三点要求

 

87,焦作市检察院召开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组织全体检察委员会委员专题学习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相关知识,推动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决策能力和议事水平。

会上,孟国祥检察长就检察委员会转型发展问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检察委员会要重点研究检察业务方面的重大问题。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检察委员会研究具体案件将越来越少。市院检察委员会作为全市检察机关的最高业务决策机构,要重点研究在检察业务中遇到的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需要加强对下指导的重大问题。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要注意收集有关问题,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保证检察委员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二是检察委员会委员要加强学习,带头办案。检察委员会委员平时要主动学习、深入学习、系统学习,不断提高法律政策水平。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要不定期组织检察业务特别是新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议事水平和决策能力。市院检察委员会主要由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组成,检察委员会委员多数是员额制检察官,要认真执行《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办法(试行)》,带头办案,案管部门要加强抽查。市院班子成员、专职检委会委员的办案情况由省院考核,市院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基层院班子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办案由市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要退出员额。三是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要加强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研究和落实。特别是市院民行处要发挥牵头作用,侦监、公诉、自侦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法警部门要研究自侦部门转隶后法警职责的转变,尤其是发挥在公益诉讼和监督立案线索排查中的作用。民行处要结合今年省院考评公益诉讼的相关要求,加强对下指导,尤其要增强指导的针对性和预见性,使公益诉讼工作在我市得到积极健康发展,不出现偏差。



[责任编辑:bgs ]